刑诉讲坛:刑事诉讼法修改前瞻
主讲人:中国人民大学 陈卫东教授
讲座提要:
本次讲座将围绕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次修改及其发展进行深入解读,并探讨即将到来的第四次修改的重点内容和方向。核心内容包括:
-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
- 介绍1980年刑诉法的起步、1996年首次重大修改的进步以及2012年第二次修改中纳入人权保障与证据规则的突破。
- 分析2018年修法对监察法的衔接、缺席审判程序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纳入及其意义。
- 现行刑事诉讼法的主要问题
- 条文过少:与国际标准相比,现行刑诉法的308条文显得过于简略,难以满足复杂的司法需求。
- 结构问题:诉讼程序仍以侦查为中心,限制了审判为中心改革的推进。
- 程序刚性不足:现行程序规定的约束力不强,导致司法实践中程序违法现象频发。
- 证据审查模式问题:过度依赖“认证模式”,易导致冤假错案。
- 第四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点方向
- 推进刑诉法法典化,条文数量不少于1000条,增强法律的规范性和操作性。
- 调整诉讼结构,强化审判中心地位,推进侦查与起诉的协作机制。
- 加强程序刚性,建立程序违法制裁机制,提升刑诉法的权威性。
- 明确证据规则,推动言词证据在庭审中的使用,提升审判透明度与公正性。
- 特别关注:律师辩护制度的完善
- 实现律师辩护的全覆盖,确保每个案件从侦查阶段起都能获得法律帮助。
- 探讨律师代偿制度的可能性,加强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监督作用。
- 提升律师辩护的有效性,明确无效辩护的处理机制,保障辩护权的落实。
- 展望与呼吁
- 本次修法是推动中国刑事诉讼法迈向现代化的历史机遇,希望法律界各方积极建言献策,共同推动修法进程。
- 强调刑诉法作为基本法律的重要性,其完善不仅是对法律制度的保障,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守。